阅览室阅览规则
1、 各阅览室对全县人民开放。
2、 进入各阅览室须持本人的借 阅证并在签名处登记,换取阅览牌和 相应的代书板方可入内。
3、 读者所携带的书包和其他物 品,一律放在存包处寄存。
4、 读者一次只能选择一本书 刊,同时将代书板放在该书刊所在处
(如有其它要求,则按要求执行),并 检查有无污损,发现问题向工作人员 声明,加盖残损章后,方可到座位上 阅读。
5、 各室书刊不得带出室外,如 需复印资料须向工作人员示意并办理 相关手续,复印后立刻还回。
6、 维护室内卫生,室内严禁吸 烟、吃东西,不得乱扔废纸,不得随 地吐痰。保持室内安静。